关于转发国资处《关于报送2017年通用办公设备与办公家具采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商,请各学院中心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通用办公设备与办公家具采购计划的通知》中第三条配置范围第四点要求,根据空间调整后的实验室及原有实验室空调缺口进行统计后按时间节点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通用办公设备与办公家具采购计划的通知》及附件一并挂在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工作群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上请大家下载填写。

附件1:关于报送2017年通用办公设备与办公家具采购计划的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