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为参加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做好项目储备,我校决定于近期启动第九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创业计划竞赛: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参赛资格

凡在校正式注册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学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三、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 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参赛资格,可申报该赛事。

四、大赛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大赛指导(2017年5月—2017年7月)

举办大赛相关培训,面向全校同学提供专业指导;举办组队沙龙,帮助同学们组队。

2.项目初步孵化(2017年7月—2017年8月)

各参赛团队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参赛组队、创业项目选择、技术研发、市场调研等相关工作,完成商业计划书初稿。

3.第二阶段大赛指导(2017年9月)

继续开展大赛系列培训,进行指导工作。

4.报名参赛(2017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赛团队向所在学院(所)提交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3)及商业计划书概要;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对于跨单位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学校只接受学院(所)统一申报,不接受学生个人项目申报。

5.项目初审(2017年10月)

各学院(所)对选送项目进行初审,产生推报第九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

2000人以上的单位要求最少推荐8件项目参赛,1000-2000人单位要求最少推荐6件项目参赛,1000人以下的单位要求最少推荐4件项目参赛。

6.评审立项(2017年10月)

学校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并确定项目资助金额。

7.项目精准孵化(2017年11月—2018年2月)

学校为立项项目提供针对性的培训指导、项目孵化基金等支持;各参赛队伍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产品或技术,开展市场营销推广,完成商业计划书。

8. 结题验收及评奖工作(2018年3月—2018年5月)

学校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及评奖工作,推选项目参加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项目奖:3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铜奖。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二)开拓杯:大赛以学院(所)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所)。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

创业计划竞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

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2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9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50分。

公益创业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 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

以此类推至铜奖。

(三)创业之星:大赛设立“创业之星”,授予金奖项目的负责人。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大赛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表彰给予学生创业项目大力支持的指导教师。

六、参赛作品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5日(周日) 晚7:00前

2、暂时只需将汇总表、每个项目的申报表和商业计划书电子档,以“开拓杯+姓名+年级专业”命名发送至邮箱875798141@qq.com。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