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7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财科教〔2017〕69号)和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做好学院2017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申请人在当前学年(2017-2018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督促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川教函〔2016〕423号文件)“优先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的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直接纳入困难学生库,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凡未按规定程序注册的学生不得参与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二.评审程序和时间要求

1.9.28-9.30日各班班级资助与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班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不得擅自变更资助人数和档次)及申报人的家庭经济、学习生活等情况评审确定拟助对象名单及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分为2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三档)确定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及其档次,并在班级QQ群内公示;

2.9.30日前,各班级受助学生认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报所在班级资助与评优工作小组,班级资助与评优工作小组认真审核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的申报材料,并认真填写《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见附件3)。

3.10.9-10.11日学院将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公示。

三、材料报送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文档签字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2017年10月9日17:00前报送学工办唐远谋老师处);

2.《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纸质版由班主任签字后一份2017年10月9日17:00前报送学工办唐远谋老师处,电子版2017年10月9日前发送至762819162@qq.com;

四、规范报送材料

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将采用网络系统申报与纸质表格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网络申报、审核流程如下:学生在线申请,班级(院系)在线审核、上报学校,学校在线审核、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上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7.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