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班级:

为切实执行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7年底结题验收时申请延期半年的17个省级、国家级项目(附件1)。

2.2017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其中项目负责人为2018届毕业班的项目(见附件2)必须结题。

二、结题要求

三、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纸质+电子版)。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下载并认真填写对应级别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成果材料(纸质复印件+扫描电子版)。成果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求完整。已发表论文的,需要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完整的正文;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试验报告及鉴定书;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材料。结题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

四、报送要求

本通知发布之前个人已提交结题材料或变更材料的不再重复提交。各参赛队伍于2018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将本队伍的结题验收报告、成果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学工办,结题验收报告、成果材料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导师姓名+学生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lzhjiang1987@sina.com。联系电话:84616059。

四、注意事项

1.2017年底结题验收时申请延期半年的省级、国家级项目:本次必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成果,不允许再申请延期。不提交材料也不说明情况者,自动终止项目,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学生)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2.2017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中负责人为毕业班学生的13个项目:如果不能在毕业前提交结题报告及成果,请经指导老师同意,必须更改项目负责人继续项目研究。下载并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6)并报院学工办。

院学工办

2018年5月3日

附件12017年底结题验收时申请延期半年的省级、国家级项目-1.xls

附件2:2017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中负责人为2018届毕业班的项目.xls

附件3: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结题报告.doc

附件4: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报告-1.doc

附件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报告-1.doc

附件6:负责人信息变更表.xls